中共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
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2日至6月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残联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高速度部署巡察整改。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相关工作要求,部署整改工作,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到人、到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部门负责人负责科室具体工作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二是高质量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领导小组逐项认真梳理分析,2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分业务条线召开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加的整改工作会议,逐条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措施,确保措施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在多番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中共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23项整改任务、68条整改措施,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三是高效率推进整改落实。整改期间,市残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自觉认领整改责任,剖析问题原因,有效推进整改工作。市残联党组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议,研究整改情况。巡察整改期间,市残联党组在推动问题整改的同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市残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协调巡察整改中的各类事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整改,带头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先后组织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6次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和具体问题进行研究推进,及时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达标不收兵。
截至6月底,巡察反馈意见中的23个问题68条措施,已完成措施整改57条,正在推进整改11条,制定完善《2025年度泰州市区“惠残保”项目宣传方案》《泰州市残疾儿童康复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泰州市残疾人专门协会管理办法》《泰州市区“残疾人之家”运行补贴办法》《泰州市残联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泰州市残联信息发布制度》等制度文件12个。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新时代残疾人工作谋划不深,将残联工作融入到泰州经济发展大局中进行系统思考、统筹谋划不够,各市(区)残联工作水平不均衡,市残联对相关市(区)残联指导帮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学习全市向“新”而行 以“质”致远大抓经济、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工作推进会精神,走访残疾人企业家刘兴非创办的春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实地考察企业残疾人岗位设置及就业创业扶持成效,探索政企协同助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的创新实践。二是及时准确分解省残联下发的年度目标任务,并于2025年6月召开全市残联系统绩效管理工作会议,通报2024年度中央及省级残疾人专项资金绩效情况,对进一步做好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会上特别邀请省残联专业人士进行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培训授课,为做好2025年度全市残疾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每半年通报一次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月已对上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
(二)关于“综合保险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3月市残联联合中国人民保险泰州分公司赴海陵区京泰路街道、苏陈镇“残疾人之家”,对机构内38名残疾人讲解2025—2027年市区“惠残保”最新政策。二是制作市区2025—2027年“惠残保”各类宣传资料,印制《服务手册》60000份面向残疾人发放,印制宣传海报700张在村(社区)进行张贴,制作宣传展架37个在市、区两级残联和“残疾人之家”进行摆放;同时利用“微泰州”“泰州残联”微信公众号宣传“惠残保”政策及理赔案例,进一步提升了残疾人对“惠残保”的知晓率。三是市残联制定了《2025年度泰州市区“惠残保”项目宣传方案》,按月明确宣传任务,确保“惠残保”政策宣传取得实效。
(三)关于“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1季度市残联督导海陵区、姜堰区对残疾人进行辅具政策宣传,两区筛选了2025年符合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的名单。二是3月组织开展爱耳日活动,对残疾人进行辅具政策宣传。5月举办残疾人辅具适配工作者培训班,邀请资深专家解读辅具适配相关政策,并通过泰州日报、“泰州残联”微信公众号对辅具政策进行宣传。三是3月印发《泰州市改造提升12家残疾人辅具服务点方案》,并指导各市(区)出台辅具租赁点管理办法,推动每个市(区)设立2家以上辅具租赁服务点。6月市残联赴各市(区)检查辅具服务点情况,指导各市(区)常态化开展辅具展示、租赁、使用指导、业务咨询和政策宣传服务。
(四)关于“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缺少有效手段”问题的整改。
一是2月、5月市残联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市委分管领导汇报残疾人就业工作情况,就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争取市领导的支持。二是2024年7月联合市人社局出台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江苏省就业服务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有关事项落实意见的通知》的文件,加强协调联动,推动数据共享,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比例,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三是5月开展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调查,全市共统计148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46人(含残疾军人)。在今年全市事业单位招聘中,经各方努力,设立了泰州市土地储备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储备和不动产工作、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兴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务与统计工作、姜堰区融媒体中心全媒体编辑工作等4个残疾人专职岗位。
(五)关于“督促市(区)落实安置残疾人就业补贴和奖励政策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4月下发《市残联关于做好督促市(区)落实安置残疾人就业补贴和奖励政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区)对已发放的补贴和奖励资金组织回头看。市残联已对各市(区)五年来发放的单位明细和金额进行统计建档,并于4月底对姜堰区2024年残疾人达比例和超比例就业补贴和奖励发放情况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发放台账、公示内容,抽查企业申报和审批资料,确保发放准确无误和流程规范。二是4月通过“微泰州”、“泰州残联”微信公众号宣传泰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比例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相关政策。5月对兴化市开展工作调研,指导兴化市残联落实该项工作,6月兴化市残联向当地政府请示获批,并与财政局及时开展工作对接。
(六)关于“残联系统防范化解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全风险意识不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的不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巡察期间消防安全检查出的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和儿童康复中心的消防问题,已作为巡察立行立改项目进行了整改,并邀请专家进行了回头看。市残联2025年于春节、端午节前夕对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和儿童康复中心进行了安全检查,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发函并实地前往兴化市督促兴化市儿童康复中心消除消防隐患安全问题,兴化市残联与兴化市第四人民医院已协商解决处理好消防水源问题。3月实地督促海陵区苏陈镇“残疾人之家”加强消防设施建设,要求邀请专业机构结合实际通过增加消防设施设备等方式加强消防能力建设。二是4月下发《市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残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坚决防范涉残服务机构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市残联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分别对全市7家“残疾人之家”、残疾人托养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情况良好。三是2月制定泰州市儿童康复中心(泰州恩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日常监管清单,进一步强化对康复中心的安全管理,指导中心于5月会同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机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的补充意见》从2025年1月起实施,从消防安全、安保能力、防意外事故、安全检查4个方面对残联和机构提出了要求。4月市残联开展儿童康复服务情况专项督查,并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督促整改,各地均已整改完毕,进一步提升了机构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七)关于“对残疾人来信来访及相关投诉举报不重视,对信访件处理不细致,回访不到位,对重要信访件没有跟踪督办,一办到底,形成闭环管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2月对2020—2024年残疾人信访件按照信访时间、信访类型、处理结果等进行分类统计,完成台账整理。2025年上半年残疾人信访件情况也已及时整理归档,实现了信访件管理的规范化和常态化。针对信访反映集中的残疾人证管理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持续开展残疾人证专项治理,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残疾人证办理承诺,对兴化残疾人证案件进行解剖麻雀并通报各市(区)残联,通过推广应用残疾人一站式办证平台、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活动、每季度赴基层检查评残现场、规范评残现场组织管理、制定评残档案管理制度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管理。制定《泰州市残联系统信访事项办理制度》,明确信访办理原则和工作流程,建立会商研判机制、领导接访机制和市县乡三级残联回访机制,形成闭环管理。二是分别于3月、6月召开信访工作例会,组织全体信访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当季信访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每一件信访件都能落实。三是建立市残联领导干部定期接待残疾人来访制度,2025年上半年会领导接待残疾人来访3次,面对面听取残疾人的诉求和意见。6月下发《关于开展残疾人重点信访“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市、县两级残联领导干部带头对信访人进行入户回访,了解对处理结果的满意度。
(八)关于“助残服务某些方面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已与市司法局法援中心沟通,由北京炜衡(泰州)律师事务所每周派1名律师在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值班,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3月邀请江苏漫修(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全市定点儿童康复机构管理人员讲述守法运营的重要性。
(九)关于“对本系统突出矛盾和复杂疑难问题研判不到位,靠前监督指导处置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各市(区)残联均已选配或调整在编人员负责残疾人证审核和管理工作。残疾人一站式办证平台已与省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数据接口连通,并已于2025年5月正式上线在全市推广使用,截至6月底,全市完成残疾评定736例。二是2025年一、二季度已对各市(区)评残现场进行了检查,实地观看评残专家使用残疾人一站式办证平台开展评残工作的操作流程,听取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对于高效办成一件事和残疾人一站式办证平台使用过程中的建议。三是及时梳理信访工作情况,发现问题线索并向纪检组移送信访线索1条。
(十)关于“对儿童康复培训机构监管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5月出台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效果评估指导性文件,对康复需求评估、康复效果评估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填补了我市康复评估领域的空白。二是3月举办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培训班,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围绕涉残机构涉访、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等知识进行了普及和讲解;6月,举办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专业技术培训班,邀请专家就脑瘫康复、孤独症干预和SMA脊髓性肌萎缩等课题进行了授课,进一步提升了康复机构的整体服务和管理水平。三是2024年1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的补充意见》,从强化考勤、课程、财务、档案、安全、绩效六个方面管理做了补充说明,有效弥补了之前的管理漏洞,进一步加强机构的规范化服务管理。
(十一)关于“‘残疾人之家’服务运行监督指导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3月实地督促海陵区京泰路街道、苏陈镇“残疾人之家”合理布置各类功能室,目前两地“残疾人之家”功能室均能正常开放使用;实地向海陵区城中街道“残疾人之家”专职管理人员解读辅助性就业补贴文件,要求按文件精神执行。二是5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之家”工作的通知》,督促完善各类设施设备,要求各地开展各类功能室、场地排查,目前各地均已完成排查,市残联根据排查情况建立了台账资料。三是年初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出台《泰州市区“残疾人之家”运行补贴办法》,上半年对全市12家“残疾人之家”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指出并要求整改。
(十二)关于“对市(区)残联监督指导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8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2022年度泰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听取了市残联各部(室)负责人及各区残联理事长汇报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9月市残联形成整改报告报送市审计局,各区已完成整改。二是季度结束后及时统计各市(区)中央省下经费使用进度,并通报督促各市(区)加快资金使用,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2024年12月向兴化市政府发函商请加紧拨付中央及省补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2024年兴化市中央及省补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使用率达到省残联要求。三是2025年4月、5月市残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领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赴各市(区)开展工作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建议,给予工作指导。
(十三)关于“全市五大残疾人协会开展活动不够正常”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2025年度全市残疾人工作要点时将“支持市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列入其中。召开2025年全市残疾人工作会议时邀请市五大协会主席列席会议,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向市残联递交了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市残联积极支持市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开展活动,并给予人财物方面的支持,盲协组织开展了盲人追光跑团、参加全省盲人钣铃球赛活动,聋协与镇江市聋协开展听障人士交流、组队参加省听力残疾人飞镖比赛,肢协举办李世平书画展、组队参加省残疾人旱地冰壶比赛,智协举办亲子烘焙、牵着蜗牛去散步活动,精协举办“世界孤独症日”和“星光璀璨 快乐同行”孤独症儿童节活动,通过各类活动的开展为残疾人群体搭建了融入社会的桥梁,提升了各专门协会为本类别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三是制定《泰州市残疾人专门协会管理办法》,对党建、业务、财务、人事管理和责任义务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协会管理、激发协会活力。
(十四)关于“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账目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基金会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慈善组织保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财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确保按规开展慈善活动。二是已对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2024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年度审计,基金会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存放、使用、监管等环节的责任人和操作流程,同时对资金存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十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决策不规范问题,2024年7月市残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关于重大经济决策未经集体研究的情况说明。针对体育协会专职人员问题,制定《泰州市残疾人体育协会合同制人员日常绩效考核办法》和体育协会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方案。针对党组会议记录要素不全问题,已于2023年7月在派驻纪检监察组检查反馈后做出整改,党组会议记录时将涉及工作事项金额同时记录。二是党组会后及时整理党组会议记录和纪要,纪要经参会领导签字同意后印发存档,确保决策过程可追溯、可监督。三是规范党组议事行为,修订《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会议题涉及资金使用的项目需经计财处确认资金使用来源方可上会,所有党组会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给予指导,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三重一大”事项报销时需提供党组会议纪要及相关附件材料,凡不合规、不合法、不合程序,一律不得报支。
(十六)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项目预算编制不规范问题,已于2023年度组织相关部门对现有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将部分项目按照工作分工调剂到残联机关实施,严格按照规定编制项目预算,并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今后不会出现费用从其他单位列支的情况。二是2月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计财处负责人就财务管理相关政策规定,从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借款及货币资金管理等方面对市残联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解读,进一步提升全会职工的财经纪律意识,规范相关财务行为。三是修订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发票报批审批流程,明确计财处处长、总账和出纳人员的岗位职责,规范各项业务流程,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四是已将仓库内存放的47件三轮手摇轮椅车、分体手摇轮椅、洗澡椅、助行器配发到姜堰区辅具服务点。认真落实《市残联物资管理办法》,规范办公用品、业务物资的出入库管理、申请、发放、领用流程,每个季度盘点清单一次,保证账实相符。准确完整登记固定资产信息,做到应登尽登,保证资产数据的准确性,做好固定资产使用出入库手续,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经党组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十七)关于“招标、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合同条款缺失、执行不严格问题,已于2023年修订了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合同签订要素,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履约。承办部门负责合同关键要素起草、办公室履行合法性审查责任,重大疑难合同由单位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把关。针对采购项目没有比价问题,已将2022年盲人朗读音响采购比价单及互联网网站整改比价单收入到台账资料中,今后财务报销时需将比价手续作为报销凭证。对于法律顾问采购问题,2024年及2025年已进行了比价。二是邀请江苏漫修(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财政局采购处负责人分别讲授合同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方面的知识,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办事和合同管理的能力。三是强化内控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审核,明确采购审批权限,确保决策规范留痕,加强节点监督核查。推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闭环管理,提升采购规范性、透明度与效率。
(十八)关于“编制执行不严肃,编外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人事交流轮岗工作,已将在计财处工作的1名编外人员调整至组织联络部负责维权工作,确保编外人员不直接从事关键岗位工作。二是6月由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对编外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从立足岗位、筑牢堤坝、规范履职等方面对编外人员提出要求,帮助他们树牢依规依纪办事意识。
(十九)关于“党组织建设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残联党组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围绕主题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全体党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6月组织市残联党总支和党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务知识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指导党支部按照规定完成换届工作,市残联机关2支部于5月完成换届,机关1支部、离退休支部于6月完成换届,换届工作全程接受市残联党总支监督。二是组织2次党员走出去活动,1季度组织前往靖江市乐龄公社、春暖意融党员活动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2季度组织前往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切实加强学习吸引力、感染力。三是已制定全会2025年度“党建+助残”工作计划,目前已开展了学雷锋志愿服务、走访帮扶残疾人家庭等活动。
(二十)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市残联党组3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月听取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2月研究意识形态巡察整改工作方案,4月研究意识形态年度工作部署。6月对全会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和分析研判,撰写分析报告。“泰州残联”微信公众号做到立行立改,实行了“三审三校”并做好信息纸质版签发台账收集整理。二是制定市残联2025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时传达市委有关工作部署和通报,上半年已组织中心组集体学习8次。三是5月制定《泰州市残联信息发布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内容、流程等,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修订《泰州市残联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处置流程等,进一步提高我会在应对突发社会舆论事件中的能力。
(二十一)关于“去‘四化’强‘三性’贯彻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5月、6月分别组织4名一级按摩师,8名二级按摩师参加全省盲人按摩师等级培训;6月组织4人参加盲考报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审批已完成,预计9月开展继续学习教育工作。二是春节和全国助残日期间,领导干部分别深入残疾人家庭送温暖、听诉求。三是市残联副科职以上干部直接帮扶困难重度残疾人,已于5月份自行购买慰问物资或自筹慰问金慰问帮扶残疾人。
(二十二)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偏宽偏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岗位调整后组织负责人事工作的相关同志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泰州市市级机关中层干部管理细则(试行)》等政策法规,提高人事工作业务水平。4月份根据我单位人员编制实际情况,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2025年转业军官需求计划。二是规范民主推荐程序,2022年3月至今,干部人事调整中均按要求做到先谈话调研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党组会研究干部人事工作时,列席人员不再参与表决。结合市委组织部工作要求,5月底召开党组会研究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事项,将康复部部长交流任职办公室主任。三是5月份制定了市残联关于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管理原则、管理部门、管理内容和责任追究等,强调行前教育相关内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会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6月份核查统计残联干部职工(科级及以下含编外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制度。2025年我会尚未有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
(二十三)关于“上轮巡察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档案整理工作相关要求,将全会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整理装订,对缺项材料进行补充,并及时将零散材料归档,对人事档案目录进行更新。修订《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公室增加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教就部删减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和对特困残疾人的救助;康复部增加推广高新科技成果在残疾人康复领域的应用职责;单位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由计财处改为办公室。6月向市委编办报送事业单位优化调整的工作方案,方案涉及优化机构名称及职责、优化编制性质、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将公开招考录用的1名事业人员经过多岗位轮转后,明确到招聘岗位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工作,进一步充实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的专业人才力量。二是4月组织对存放在儿童康复中心的蒙台梭利教学应用、听觉评估仪器、听力计等器材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抽查,确保账册相符。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市残联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巩固整改成果,加大成果运用,深化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把牢政治方向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以问题整改促进残疾人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残联系统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二)压实主体责任,从严管党治党
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自我革新的具体行动,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不断提升组织力和战斗力,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
(三)强化跟踪问效,推进整改落实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推进力度,确保每项任务都能按时按质完成;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四)注重成果运用,推动全面发展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构建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把整改工作与推进党的建设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效,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提升残联的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393903;邮政信箱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309号泰州市残联办公室;电子邮箱:tzclbgs@126.com。
中共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