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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 市扶贫办印发《关于打赢打好残疾人 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9-03-19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关于打赢打好残疾人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5号),强化脱贫攻坚的责任担当,坚持脱贫质量优先,落实精准扶贫举措,坚决打赢打好低收入残疾人脱贫攻坚战,根据我市低收入残疾人群体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思路,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增加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收入、提升低收入残疾人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提高农村残疾人基本素质和生存发展能力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制度体系,加大生产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全面改善农村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促进其全面发展,与全市人民一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总体目标

确保2019年我市残疾人基本完成脱贫攻坚目标,2020年巩固提高,实现残疾人同步小康,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到2020年,农村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参与社会和自身发展状况显著改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建立,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实施十大行动

1.增收富民行动——扶持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增加收入。到2020年,建档立卡残疾人人均年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生活状况显著改善。

2.能力提升行动——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意愿的农村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到2020年,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高。

3.就业创业行动——用好用足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辅助性就业政策,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开发适合残疾人工作岗位。到2020年,实现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率达60%以上。

4.教育扶贫行动——农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以上。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到2020年,农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受教育状况达到当地平均教育水平,基本消除农村残疾人青壮年文盲的发生。

5.社保兜底行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积极推行残疾人商业综合保险。到2020年,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普遍建立并不断完善。

6.安居保障行动——通过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帮助农村低收入残疾人改善家庭居住条件和改造家庭无障碍环境。到2020年,残疾人家庭居住和无障碍条件明显提高。

7.精准康复行动——普遍开展农村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和康复救助,有康复需求的0-14岁残疾儿童少年得到基本康复,减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基本康复医护费用的刚性支出。到2020年,有康复需求的农村残疾人普遍得到有效的康复服务,残疾预防知识得到普及,有效控制残疾发生和发展。

8.服务提升行动——初步建立起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寄宿制托养、日间照料同步发展。到2020年,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托养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9.家电援助行动——发挥慈善组织、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作用,组织开展圆梦行动。2020年,实现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拥有电视机、洗衣机、热水器等基本家电覆盖率达95%以上。

10.文体惠民行动——农村残疾人公共文化和体育事业得到发展,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增强社会关爱氛围。到2020年,农村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

二、主要措施

(一)多方扶持助残增收。实施产业助残扶贫行动,支持低收入残疾人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手工业。支持有意愿、有实力、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扶贫园区、乡村旅游模范户、乡村旅游金牌农家乐、残疾人扶贫基地、能人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精准扶贫,帮带低收入残疾人户从事产业项目增收脱贫。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扶持有意愿的低收入残疾人电商创业,鼓励低收入残疾人从事云客服、云审核以及农村电商服务。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为低收入残疾人提供电商培训。扶持低收入残疾人实现居家创业,发展适合的来料产品加工业。鼓励低收入残疾人户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住房财产权折价入股,参与集体经营。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时,优先保障低收入残疾人户权益。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优先折股量化给低收入残疾人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残疾人户。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残疾人扶贫基地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低收入残疾人户增收。

(二)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将适合从事农业生产的低收入残疾人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鼓励他们在农业领域创业。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低收入残疾人户优先接受培训,确保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落实对低收入残疾人户培训后资金、场地、设备、市场信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就业创业服务与扶持政策措施。结合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提高他们学习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的能力。依托社会专业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介绍、职业能力评估、岗位开发等就业服务。通过开发就业岗位、开展手工技能培训,帮助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残疾妇女从事手工编织与制作。采取集中办班培训、“师带徒”等有效方式,优先安排低收入视力残疾人开展培训,提升视力残疾人劳动就业技能。

(三)实施就业创业帮扶。积极推动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辅助性就业、支持性就业和自主创业,为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100%提供个性化就业援助。积极购买和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社保补贴和税收优惠扶持政策,落实用人单位按比例、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补贴和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吸纳低收入残疾人稳定就业。推进辅助性就业,引导各乡镇(街道)“残疾人之家”开设扶贫产业车间和就业扶贫基地,吸纳残疾人就近就便从事辅助性就业,落实辅助性就业贫困残疾人劳动补助及辅助性就业所得报酬不计入家庭收入政策。对符合条件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落实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不断开发适合视力残疾人的新就业岗位,积极发展盲人按摩推拿,将符合条件的盲人按摩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四)保障平等受教权利。办好特殊教育,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切实保障贫困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将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机构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普及残疾儿童免费学前教育。全面落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随班就读、康教一体和送教上门等融合教育,让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残疾儿童享受有质量保障的教育。残疾幼儿进入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免收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在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免收学费和住宿费并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在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免收学费并逐步免除住宿费,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补贴等政策。对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及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就学子女发放专项补贴。

(五)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障各项补贴和优惠政策。按照农村社会保障和低收入残疾人识别认定的标准、程序等,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统筹纳入社会保障或帮扶范围。

1.强化社会救助扶贫。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相关规定的所有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三无”残疾人,以及依老养残、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因抚养(扶养、赡养)人生活困难、事实无力供养的残疾人,符合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2.强化福利补贴扶贫。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及时足额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两项补贴”发放范围,逐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3.强化养老政策扶贫。对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100%参保登记,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0%由地方政府全部代缴不低于省定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创新家庭养老方式,通过发放养老补贴,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等,帮助低收入高龄残疾人解决护理之忧。用好国家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相关政策,加快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务的设施。

4.强化医疗保险扶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补贴,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对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实施门诊医疗和住院医疗救助政策,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基本医保范围内自付费用按照不低于70%予以救助。残疾人接受医疗康复服务费用按有关规定由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支付。未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服务,由残疾人康复专项经费或其他经费支付。对自愿签约的重度残疾人免费全面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规范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唐氏综合征免费筛查等公共卫生项目。

5.强化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为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做好政策宣传、监督管理、理赔调解、跟踪问效等服务工作,逐步提高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费,实现持证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全免费、全覆盖、高保障。

(六)全面完成危房改造。各市(区)残联要结合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中低收入残疾人危房的数据,及时与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协调沟通,共同开展本地区低收入残疾人危房核实工作,力争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低收入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逐步建立“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的长效救助机制。大力推进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力争2020年底实现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80%

(七)开展精准康复服务。以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为重点,以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扶贫行动,改善残疾人身心状况,提高低收入残疾人生活自理和参与生产劳动的能力。制定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方案,建立由康复协调员和康复指导员组成的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选择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残疾人专门协会、助残社会组织等相关机构或组织作为康复服务机构,依据《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开展康复需求评估,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由康复机构提供上门评估和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完善06岁残疾儿童免费基本康复服务政策,对714岁肢体(脑瘫)、孤独症巩固性康复给予补贴,提高建档立卡家庭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全面落实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用药政策,增加基本医保目录中的精神类药品品种和数量。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对精神和智力障碍残疾人优先给予救助和补贴。落实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贫困精神残疾人住院免费救治政策以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政策。免费为贫困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优先安排有需求的建档立卡家庭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救助。加快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和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加大农村地区残疾预防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大力普及残疾预防知识,落实残疾预防措施,减少残疾发生和发展。

(八)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通过公办托养机构和各类社会机构,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寄宿制、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服务。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之家”,就近就便将各项服务送到残疾人家门口。完善“残疾人之家”标准化管理办法,健全“残疾人之家”考核、补贴制度。鼓励社会和个人兴办创办各类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组织,提高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九)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动员政府机关、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参与残疾人脱贫攻坚,落实结对帮扶措施,不脱贫不脱钩。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动员残疾人企业家、残疾人致富能人帮助带动低收入残疾人户创收增收。组织开展“助残行动”,发挥慈善组织、基金会的作用,开展为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募集基本生活用品和家用电器活动。到2020年,实现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拥有电视机、洗衣机、热水器等基本家电覆盖率95%以上。

(十)加强文化体育服务。普及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开发适合不同类别残疾人的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项目,丰富农村残疾人业余生活。挖掘、培育具有地方特色和传统优势的文化创业项目,开展文艺创意及文学创作,选择优秀非遗项目,手把手师带徒,做好当地非遗传承,让残疾人学有所长,实现更高层次就业。推动实施“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为不易出户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指导,提升生活质量。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为打赢打好残疾人脱贫攻坚战,市残联、扶贫办成立残疾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强化部门协调,落实工作任务,督办政策到位。各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把精准扶贫、脱贫攻坚作为当前工作的主要内容,对每户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提出精准脱贫措施,一户一策,认真实施。

(二)强化识别。各市(区)残联要积极主动配合扶贫部门开展低收入残疾人精准识别纳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户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做到不落一人,不漏一户。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低收入残疾人经统计汇总后报当地政府帮扶脱贫。

(三)强化投入。加大财政扶贫资金对残疾人脱贫攻坚的投入,确保各项补贴资金、生活救助资金到位。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农村低收入残疾人脱贫攻坚的比例。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确保福利彩票本级留成公益金中不少于20%用于残疾人事业。各级体育部门每年在体育彩票的本级留成公益金群众体育经费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

(四)强化监管。将低收入残疾人的收入水平提高和数量减少纳入地方政府扶贫考核指标。建立残疾人涉贫重大事件的处置、反馈机制,不断提高残疾人扶贫工作水平。完善残疾人扶贫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拨付资金,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等现象,确保资金安全。

    (五)强化宣传。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要深入基层、深入生活、深入残疾人之中进行采风、采点、采访活动,充分挖掘基层工作亮点,精心打造有思想有内涵易传播的故事产品。利用全国助残日、全国扶贫日等契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残疾人脱贫开发。泰州残联微信公众号常态化推送脱贫攻坚报道。开展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大力宣传自强与助残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