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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固基 精细精准,打造沛县残疾人扶贫工作新常态
信息时间:2015-11-20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沛县地处江苏省最北部,微山湖西岸,是汉高祖刘邦的故乡,素有“千古龙飞地、一代帝王乡”之美誉,以“刘邦故里、大汉之源”享誉四海。面积1576平方公里,辖13个镇、3个街道办、1个场、383个村(居)社区,人口128万,其中残疾人8.38万。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用“强势政策”保护“弱势群体”,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在全社会形成“同心”、“同力”、“同向”改善残疾人民生的大好局面,共荣获国家级表彰5项、省级表彰18项。先后被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为全国扶贫开发先进集体,被中残联评为全国残疾人扶贫开发先进集体;被省政府和省残工委分别授予残疾人工作先进县。县残联牵头创办的残疾人创业扶贫基地被省残联授予“三星级”残疾人扶贫基地和全省残疾人创业示范基地。2011年县残联被中残联确定为《中国残疾人十年(20112020年度)扶贫开发规划》编制工作四家县级残联联系点之一,并作为全国三家残联组织之一入选国家“十一五”扶贫开发先进集体给予表彰,我县残疾人工作已成为全市,乃至全省残疾人工作的一面旗帜。在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中,我县始终坚持外扶、内激、社保三位一体,扶贫、脱贫、助贫三措并举,创造了以促进创业就业为龙头、以完善扩大福利为保障,全面改善了残疾人民生的良好格局。

 

  一、强化政策扶持,创优外部环境,为残疾人脱贫撑起“防护伞”

 

  一是健全网络有人管事。始终坚持把促进残疾人创业扶贫、加快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列入政府工作重要内容和惠民实事工程,并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县对镇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在全省率先为所有镇(街道)场及大屯煤电公司增设专职残联理事长、专职委员。目前,首批19名镇级专职委员已通过认定,转入公益性岗位,办理了五险,并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同时,全县383个村(居)全部组建了残疾人协会并配备了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体系,保证了残疾人扶贫工作有效推进。

 

  二是优化政策有章可循。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沛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等政策。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工商注册、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设立残疾人就业创业基金,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给予2000元至10000元不等资助。同时,将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纳入小额贷款范围,农商行等金融机构还开辟了残疾人信贷审批“绿色通道”,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资金支持,由县残工委负责督促落实并在新闻媒体公示。

 

  三是动员社会全民参与。实施残疾人扶贫就业结对帮扶“三挂”工程,28家残工委成员单位分别挂钩帮扶镇(街道)场,组织千名县直机关科级以上干部与贫困残疾人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动员百名企业家爱心扶助有能力的残疾人自主创业,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岗位、技术、销售、生活等多方面帮助。为促进互动,县残联还在门户网站上开辟专栏,并开通168声讯服务台、残疾人服务微信平台,每年累计接受咨询4600余人次。

 

  二、强化创业就业,激发内生动力,为残疾人脱贫安装“发动机”

 

  一是抓培训强技能。建立健全残疾人培训就业需求数据库,根据残疾人需求开展“菜单式”培训。采取集中办班和分散培训方式,开办电子商务、玉石雕刻、布艺剪纸、盲人按摩、种殖养殖、SYB等创业培训项目。同时,还通过与市技师学院及县农校、畜牧站、职教中心、保安学校等专业机构联合办学,重点挖掘培育有创业潜能的残疾人群,对具有一定经营经验、创业理念的残疾人,重点施教、重点指导,通过合作办学,95%以上的受训残疾人顺利实现就业创业。

 

  二是建基地促创业。积极实施“残疾人扶贫基地共建工程”和服务平台建设,对基地建设给予技术指导和资金、物资、政策帮扶。目前,全县已建成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12处,省级扶贫基地6处,县级扶贫基地6处;创建残疾人专业合作联社1家、残疾人专业合作社15家,带动、安置440余名残疾人。其中,沛县残疾人创业扶贫基地被省残联授予“三星级”残疾人扶贫基地和全省残疾人创业示范基地,占地106亩,建设日光温室蔬菜大棚100个,先后培训残疾人1182人次,直接带动192名残疾人就业,辐射带动周边2200户残疾人脱贫,实现了“人均一亩棚,年收入超万元”的扶贫目标,并涌现出一大批残疾人脱贫致富典范。如中国好人张兴亚,沛县好人张言海,种殖能手季电勇,养殖大户张含兵、张玉成、吴明涛、张明锋等。

 

  三是送岗位保就业。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活动。动员、协调社会用工单位优先选用残疾人。至目前,共有2720余残疾人在各类单位就业。联办残疾人庇护工场。整合社会资源,甄选残疾人适合的劳动项目,带动残疾人实现集中、灵活和辅助性就业。目前4家庇护性就业单位共安置残疾人150余名,培训残疾人380余人次。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协调电信、人保部门,将100个电信话费代收业务点审批为残疾人就业公益性岗位。开发就业基地。在鹿湾、草庙等村(居)开发残疾人就业基地,采取购买服务形式,安排140余名残疾人及其亲属在基地就业。

 

  三、强化社会保障,改善民计民生,为残疾人脱贫加设“安全阀”

 

  一是拓展康复、托养服务,预防因残致贫。县投资1100万元建设残疾人综合活动中心,建筑面积5000余平方米,内设托养中心和康复中心,托养中心可同时为150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康复中心可同时为120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同时,镇(街道)场相应建立康复指导站、托养所,各村(居)建立康复室,并逐步推广村(居)日间照料站建设。三级康复、托养机构累计为残疾人提供服务3914人次,有效的预防了残疾人因残致贫。

 

  二是扩大社会保险,预防因残返贫。出台“新农合”、“新农保”、“低保”等系列社保政策,在防止或降低新的贫困发生的同时,逐步降低残疾人贫困率。目前,16480名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保,参保率为87.9%,其中对一、二级重残人员每人每年县财政分别给予100元、50元的资助;18986名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为98.2%;同时将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唇、腭裂和重性精神病人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新农合分别按照限额费用标准30%70%的比例报销。

 

  三是实施困难救助,提高生活质量。全面落实各项救助项目,对贫困残疾人的日常生活、危房改造、重残人员护理、残疾学生教育等予以补贴救助。大力发展残疾人义务段教育,建有特殊教育中心1所、学生116人,义务教育段残疾在校生600余人,入学比例为91.6%;除按省市残联要求、对高中以上阶段学生发放教育补贴外,县残联、教育局、财政局将教育补贴范围扩大至小学和初中阶段,以文件形式加以规范。

 

  2011-2014年,全县累计给予农村残疾人生活救助和扶持39265人(次),累计投入残疾人扶贫开发资金4678万元。农村残疾人生活水平100%走出国家贫困线,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已基本覆盖全体农村残疾人。2329名农村贫困持证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3481名农村残疾人纳入低保,3174名农村残疾人享受重残补贴。

 

  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15]32号)精神,全力落实中央、省、市残联残疾人扶贫工作部署,努力实现残疾人扶贫工作的精准化和精细化,全力打造沛县残疾人扶贫工作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