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我们要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代表着城市的温度,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彰显着社会发展的文明程度。
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为进一步保障残疾群众的切身利益,扬州市残联持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精心打造为民服务项目。从2023年12月起,在扬州站、扬州东站、扬州汽车客运站、市民中心等场所选址、建设了一批“无障碍服务驿站”并投入运行,今后会在其他旅游办事景点逐步推广。
已建成的“无障碍服务驿站”内主要设有残疾人辅具租借点,为参观旅游的残疾人、老年人及当地有需求的居民提供了24小时轮椅、腋拐、手杖等辅助器具免费租借服务。设置了车站明盲导视图,通过明盲导视图上的盲文,视力障碍的乘客也能“看”懂客运站位置信息。车站内卫生间、母婴室等公共服务设施资源的分布也一目了然,方便有需求的残疾人及游客能够快速找到位置。设置了便民手机充电站、自助饮水机、雨伞等便民设施设备,满足市民游客多方位需求。同时也将对残疾人创作的文创作品进行展示、售卖。
(一)创新运行模式。为确保“无障碍服务驿站”高标准建设和可持续运行,扬州市残联采取“建设”与“管理”相分离的模式,与扬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市民观察员协会开展项目合作。作为“无障碍服务驿站”项目的协办方,扬州市民观察员协会轮流值守无障碍服务驿站点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针对弱势群体,开展涉残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残疾人优秀文创作品展示销售、扬州旅游推介、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展播、残疾人帮扶帮办等活动。
(二)创新就业机制。“无障碍服务驿站”在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有需求的群众出行的同时,努力探索为部分残疾人提供适宜的就业岗位。正式聘用1名残疾人专职参与“无障碍服务驿站”管理,按照用工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安排2名残疾人以特聘市民观察员的身份参与驿站日常运行维护,为他们发放一定的工作补贴。残疾人参与到驿站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不仅解决了他们的就业难问题,更能让他们的自身价值在平凡的岗位上得到升华。
(三)创新文明高度。“无障碍服务驿站”的建设是体现城市和社会文明的重要窗口,运营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水平也是文明扬州整体形象的重要体现。扬州市残联通过与扬州市民观察员协会开展合作,使其作为文明宣传的主力军。在无障碍服务驿站广泛宣传文明城市理念,发放文明倡议书、文明材料进行宣传,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引导游客改变陋习,崇尚文明。提升扬州文明城市发展新高度。
“无障碍服务驿站”的建设,是贯彻落实《江苏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及省、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提升扬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保障了特殊群众的需求,也方便了来扬游客的出行。体现了城市人文关怀,提升了城市文明形象。依托驿站开展涉残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残疾人优秀文创作品展示销售、扬州旅游推介、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展播等活动,让“无碍”空间更“有爱”。通过与扬州市民观察员协会的继续合作,及时掌握群众需求,推进服务走深走实。接下来,扬州市残联将继续做好“无障碍服务驿站”的建设推广工作,大力宣传无障碍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让扬州“好地方”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