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现状解析
康复部
2013年5月
泰州市残联自2002年分设以来,残疾人康复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内容不断拓展,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康复覆盖面不断提高。2010年底,在创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先进)市区活动中,泰州市全部市(区)都通过了省级先进市(区)验收。泰兴市、高港区在省级基础上又创建成国家级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区)。全市83个乡镇(街道)达到社区康复工作要求,92家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工作服务达标,1636个村(社区)配备专(兼)职康复员。“十二五”以来,全市积极开展以“康复指导进家庭、康复器材进家庭、康复知识进家庭、无障碍设施进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康复服务“四进家庭”活动,进一步扩大了社区康复示范市(区)的创建成果,拓展了社区康复的内容,促进了社区康复的融合和发展,惠及了更多的残疾人。
多年的努力使泰州市的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社会化程度不高造成的弊端日益凸显,对残疾人工作的开展形成了越来越大的制约。
一、残疾人基本数据
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泰州市有各类残疾人32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6.63%,农村残疾人22.23万人, 占残疾人总数的74.1%,城镇残疾人7.767万人, 占残疾人总数的25.89%。其中肢体残疾人7.18万,视力残疾人4.43万,听力残疾人9.01万,言语残疾人0.29万,智力残疾人2.31万,精神残疾人2.39万,多重残疾人4.35万。
二、残疾人社区康复需求状况
(一)残疾人对康复服务形式和内容需求不同
各类残疾人对各种康复形式需求构成情况
残疾类别 |
机构康复 |
上门服务 |
社区康复 |
家庭康复 |
视力残疾 |
56.9% |
12.2% |
4.8% |
26.1% |
听力言语残疾 |
49.1% |
5.7% |
7.9% |
37.3% |
肢体残疾 |
25.1% |
16.6% |
23.8% |
34.5% |
智力残疾 |
26.7% |
11.5% |
21.6% |
40.2% |
精神残疾 |
59.2% |
2.3% |
1.6% |
36.9% |
多重残疾 |
34.3% |
16.7% |
15.2% |
33.8% |
调查时间:2013年3月-4月;调查方式:问卷调查;调查区域:泰州市海陵区
通过对300名残疾人进行的调查情况看,不同类别残疾人对不同的康复形式需求不同,精神、视力和听力言语残疾人对机构康复需求比例较大,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对社区康复需求较大,且机构康复需求大于社区康复需求。
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内容需求情况
需求项目 |
医疗康复 |
教育康复 |
辅助器具及无障碍环境 |
康复训练 及指导 |
康复知识普及 |
|||||
|
城市 |
农村 |
城市 |
农村 |
城市 |
农村 |
城市 |
农村 |
城市 |
农村 |
需求情况 |
63.9% |
58.1% |
17.3% |
12.9% |
48.4% |
41.4% |
26.8% |
7.6% |
78.6% |
60.1% |
接受康复服务比例 |
83% |
75.3% |
70.2% |
34.8% |
44.4% |
23.7% |
66.9% |
44.7% |
68.4% |
46.8% |
调查时间:2013年3月-4月;调查方式:问卷调查;调查区域:泰州市
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内容可分为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训练指导服务、辅助器具及无障碍环境、康复知识普及等。从调查可以看出,残疾人康复需求方面,对康复知识的需求率最高(城市达到78.6%,农村达到60.1%),其次医疗康复服务,再次是辅助器具及无障碍环境和康复训练指导。可见,几乎所有的残疾人都对康复知识的普及有较高的需求,其次就是残疾人十分关心的医疗康复和救助。同时调查中也发现不同的类别残疾人康复需求侧重不同,听力言语残疾人在辅助器具方面(主要是低龄和高龄人群占绝大部分比例),肢体、智力和多重残疾人主要集中在功能康复训练,视力残疾人需求主要集中在辅助器具。值得注意的是精神残疾人康复需求主要集中在医疗康复和救助,只有很少比例的精神残疾人有康复训练服务的需求,对社区康复需求比例更低,且不同等级的残疾人之间康复需求构成比例差异不大。
(二)不同类别的残疾人在康复需求上的差别明显
通过进行康复需求调查,在当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约占残疾人总数的60%,城市和农村残疾人有医疗康复需求的接受医疗康复的比例较高,且残疾程度越重,对医疗康复和救助的需求越高。这也说明残疾人康复需求不仅是生理上的,更多是心理上的.残疾人教育康复服务的需求占比例最低。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及无障碍环境改造和康复训练的满足率平均仅达44.9%,其中接受残联系统提供免费康复服务的仅占有需求人数的10%(按每年计。残联实施的康复项目也主要针对贫困家庭残疾人)。康复功能训练及指导率不高说明社区康复和家庭康复工作还有待加强和提高。残疾人所知晓的康复知识普及率也不高,在健全人中则更低,许多人将保健知识当作康复知识。
三、泰州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社会化程度不高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一)面临的问题
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康复服务等层面上,是一个有机整体。尽管“十一五”以来泰州市残疾人康复事业得到快速发展,但康复工作现状与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之间差距较大,尤其是残疾人社区康复的组织领导体系、人员专业水平、覆盖面、服务内容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具体体现如下:
1、组织领导体系不健全。
2012年底,江苏省组织了“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目标审评。检查结果显示:泰州市已建成市、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但村(社区)的组织领导机构不健全,康复管理、康复服务、康复技术指导网络建设流于形式,对残疾人社区康复的组织指导未发挥应有作用。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需要有一套完整的网络体系,需要卫生、人社、民政、教育、劳动、公安等多部门协作,需要在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下,统筹协调。尤其是村(社区)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所有工作都集中落实在这一层级,是不可能完成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各项要求的。由于组织的不健全社区康复资金来源就得不到保障。正常情况下,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来源应包括以下几方面:政府预算拨款、康复项目配套、社会捐助、个人和家庭出资、彩票公益金按照一定比例提取。但实际上,市及以下各级残联主要依靠省级康复经费,市级财政仅能保障突击性和重点康复工作的配套,难以解决面广量大的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镇、村两级几乎没有用于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专项资金。特别是镇(街道)一级政府,财政独立,仍没有将残疾人康复经费纳入镇级预算。在财政资金之外,尽管残疾人参保、参合率高,但报销目录中残疾人能够报销的内容极少,这也必然使残疾人视康复为奢侈。
2、相关各方共同参与制度不完善。
残疾人康复服务是公共卫生服务的一部分,在残联及有关部门的文件中明确了残疾人社区康复的模式和职责,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部门的工作重心不同,部门之间组织、沟通、配合、协调不到位,推进力度较小,多数地区未能充分整合可利用的社会康复资源,存在康复服务场所较少、康复训练设备缺乏等现象。由于乡镇、社区机构和区划调整与改革,部分地区原有的康复服务网络受到冲击,服务能力更加弱化。突出表现为社区康复协调员与社区康复指导员之间的协调效果不高。社区康复指导员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生兼任,属于卫生部门管理。而社区康复协调员由社区残协主席、民政主任兼任,属于民政、残联部门管理。由于涉及到卫生、残联两个不同的部门,办公地点又是相对分开的,再加上两者都是兼职,分别承担其他条线的工作,社区康复协调员与人员变动频繁等,这些因素累积起来使得社区康复指导员和社区康复协调员在协调效率上有许多阻碍。社区康复协调员调度不了康复指导员,康复协调员也代替不了康复指导员的专业指导。在实际操作中只有约30%的社区康复协调员与社区康复指导员能够配合很好,约70%的社区康复协调员与社区康复指导员表示协调效率不高,甚至无法协调。尽管市残联与卫生局加强了沟通、协调,但关键还是要看社区基层康复指导员、协调员能否克服条线工作多、任务重、时间错不开、人员少、不专业等困难,确保康复协调有效、康复指导工作到位。从而未能形成包括残疾人医学康复、残疾人教育康复、残疾人职业康复、残疾人社会康复在内的广义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
3、康复人员队伍不专业。
体现在康复专业或能够从事康复服务的人员匮乏,技术指导力量不足,康复知识培训、普及等工作开展力度不够等等。社区卫生服务中有一项职责是承担社区残疾人的康复业务指导训练工作,但目前康复医学科班出生的专业康复医生很少,全市只有1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康复专业医生,其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康复医生都是综合医生兼职康复工作,相比专业康复医生而言,这类医生因为是兼职,对社区残疾人康复这一块投入的精力是有限的,知识结构也是不全面的,因此普遍存在社区专业康复医学人才缺乏,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社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社区招募的志愿者都是退休的老年人和在校的学生,大都缺乏专业技术背景,他们所能提供的康复服务仅仅停留在知识的宣传,生活的帮助等低端的服务。而少部分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可提供服务的时间较少,很难满足社区所有残疾人康复训练,培训,技术指导等需求。基层的康复(站、点)工作人员专业单一,基本都是医疗、护理,也难以达到残疾人医疗康复、残疾预防、残疾筛查、训练指导、心理疏导、用品用具、上门指导、知识宣传、康复需求调查等多样化的社区康复工作要求。
4、康复形式内容不全面。
社区康复的理念很好,但缺乏推进该项工作的切实可行和有效地措施。当前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的形式比较单一,社区康复医生普遍缺乏有针对性的康复训练与指导;有的医生以完成任务为主,传统的服务理念与现代社区康复要求不相适应;有的医生服务记录过于简单,内容基本相同,有的医生让人代签字,还有的只签字不服务,很多残疾人因为路远行动不便不想来,更多的残疾人认为现有的残疾症状已无法恢复,觉得没必要康复。由于各个社区的残疾人人数和康复需求状况不同和专业人员的缺乏,社区康复室无人问津。据相关方面调查,65%的社区康复室没有发挥残疾人康复的作用,形同虚设。一些社区康复室器械损坏、老化现象严重,使用效率低。更应关注的是社区康复目前还主要集中在医疗康复领域,政府和社区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如何保证残疾人身体康复的问题上,没有扩展到社区层面的社会康复中。目前,泰州市多数地区提供的残疾人康复服务内容主要偏重于肢体残疾的康复训练,未能有效涵盖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心理辅导等康复工作。从服务形式看,也大多以运动功能的训练为主,以心理健康为主的康复工作还是个很少触及的领域。残联部门投入经费,依托卫生部门、教育部门、民办康复机构实施的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主要针对贫困残疾人,对广大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不能很好兼顾。服务手段的单一和服务理念的滞后,使残疾人社区康复的基本目标难以实现。
(二)成因分析
造成残疾人社区康复社会化程度不高的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1、相关各方对残疾人社区康复的认识不到位。首先,是政府认识不到位。中国社区康复的发展是由政府推动,政府实施。受政治文明和传统文化的影响,国家主义成为政府关怀残疾人的深层次逻辑,所以一些涉及到残疾人救助和保障的法规中,更多的是以“政府”为中心,缺乏服务意识,忽视了残疾人的尊严与需要,导致的结果是政府“包打天下”却服务不到位,而自身监管、规范、教育、惩戒的责任还不能很好的承担。其次,相关职能部门认识不到位。很多部门的认识还是停留在解决残疾人的身体功能恢复、基本生活的保障这一层面,这些问题其实只是社区康复的第一步,是实现“残疾人社会融合”目标的基本途径。国际著名残疾人社会活动家邓朴方也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对“康复”的概念说过一段意义深刻的话语,“所谓康复,实质上就是能让残疾人恢复像健全人一样做人的权利。”再次,残疾人及其家庭的认识不到位。从《江苏省残疾人基本信息数据库》中可以看出,残疾人对生活救助的需求较多,而康复需求相对较少。大多数家庭都以没时间、家里无人照料、路途远等理由不愿进行康复。多数残疾人对自身的康复需求缺乏了解,他们认为自己的残疾已经定型,再进行康复训练也解决不了问题,训练不训练都一个样。因而,残疾人及其家庭往往不能够主动参与,并配合进行康复训练,给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普及带来一定的影响。
2、缺乏资金支撑。
泰州经济发展水平在全省处于居中位置,2012年地区生产总值2701.67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8378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当年汇率折算为9252美元。大多数残疾人尤其是重度残疾人由于无固定单位,家庭经济基础薄弱,经济压力大,生活水平远低于健全人群体。泰州市32万残疾人中,因残致贫或生活在贫困边缘的达残疾人总数的48.7%以上(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0%以下计算),远高于当地健全人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换而言之,当地贫困或贫困边缘的家庭,大部分是有残疾人的家庭,经济来源少,收入低,只能维持家庭基本生活,无法进行系统的康复训练和购置急需的康复用品用具。一些因病致残需要康复的残疾人因为经济上捉襟见肘,更不愿花钱康复,而是选择土方法进行康复,拖长了康复时间,甚至得不到康复。另外,残疾人家庭往往都是一户多残,既便是只一人残疾的家庭在人力方面的消耗也是很大的,无法承受拿出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来帮助残疾人康复训练。辅具适配是见效快,操作相对简单的项目,残疾人对辅具的需求量逐年大幅增长,但康复经费的投入已严重滞后于残疾人的辅具需求采购资金。残疾人不仅需要盲杖、拐杖、助听器、助视器、助行器,还需要轮椅、座便器等用品。“十五”以来,泰州市每年为残疾人免费提供用品用具平均2万多件,远远不能满足广大残疾人的需要。因经济条件差,收入低,绝大多数残疾人没有能力购买自己所需要的用品用具,他们只能等待各级政府、残联和社会的捐赠,该项工作还需各级政府加大救助力度,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3、专业康复工作人员的缺乏。
近年来,泰州市积极做好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以及康复工作人员的配置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体系的基础并不巩固。康复工作人员、残疾人工作者严重不足,并缺乏实际经验和应用技术,康复知识和基本理论掌握的不够,制约了康复工作的开展。虽然部分村(社区)配备了康复员,由于经费有限,康复室的软硬件设施不完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有许多村(社区)都是百名左右残疾人对应一名康复技术人员,更多的村(社区)根本没有康复技术人员。为条件所限,社区康复站只能对少数残疾人进行简单的运动功能训练和一些健康教育方面的服务,其他的康复服务无法提供。在志愿者队伍的建设方面,也只是解决有人参与,对志愿者的专业技术、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等也没有提出相应的要求。
四、提高残疾人社区康复社会化的主要路径
要实现残疾人社区康复“社会融合”的目标,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主动配合,社会广泛支持,残疾人及其家庭积极参与的工作模式,打造一支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队伍,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社会化模式对残疾人社区康复的推动作用。
(一)健全残疾人社区康复的组织领导体系
残疾人社区康复实际上就是一种政府的公共服务。国内外经验证明,政府在残疾人康复过程中始终发挥着关键作用。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各级政府的支持。各级残联组织要加强请示汇报,使政府不断提升和增强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和康复工作的力度,充分认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现实意义,将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落实现有的各项康复保障政策,出台新的残疾人康复保障、救助方面政策,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在预算中安排一定得资金,投入城乡残疾人康复保障服务工作,使康复经费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不断完善康复服务工作机制。
1、完善领导机制
政府要始终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发展规划。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二是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强化职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有关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监督检查落实情况。三是各有成员单位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密切配合协作,切实提高为残疾人提供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水平。
2、完善康复三大网络
建立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组织管理网络、技术指导网络、康复服务网络”三大网络。一是明确部门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建立组织管理网络。卫生、民政、教育、残联等部门各司其职在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开展社区康复工作。二是成立技术指导机构,完善技术指导网络。建立健全残疾人社区康复指导组,依托专业技术机构分别成立肢体残疾、精神残疾、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和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面向基层培训人员,传授训练方法,普及康复知识,提供康复服务,进行督导检查等。三是完善服务网络,提供康复服务。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充分发挥社区资源共享,形成社区康复服务网络,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
3、完善社会化康复工作体系
“康复工作社会化,社区康复社会搞”是开展康复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利用健全的医疗卫生保健网络,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借梯登高,积极开展康复工作。从而形成了以市、镇两级康复中心为指导,以社区康复站点为纽带,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资源共享的残疾人康复与服务体系。
(二)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相关各方共同参与制度
推行康复工作理念社会化,健全大康复协管制度。残疾人康复工作是一项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完成的社会化系统工程。为使残疾人康复工作扎实长效开展,要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相关各方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发挥各自职能部门作用,建立了政府及社会统筹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康复工作体系。
1、政府部门的主导
政府在社区康复的发展过程中始终发挥着关键作用,这是为世界卫生组织所强调的,在我国这种作用更加明显。在社区康复工作开展比较好的绝大多数地区,当地各级政府都大力加强领导,对承担社区康复工作的各部门实行目标管理,并列人政绩考核之中。
2、相关部门的配合
各相关部门均把社区康复工作纳人到各自的社区建设工作领域,列人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在各地的成功做法中,发展计划部门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进行综合协调、统筹安排;民政部门将社区康复工作纳人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相关工作中,整合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点)、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残疾人服务设施、儿童福利院等相关机构和资源;卫生部门将社区康复工作纳人到区域卫生规划和社区卫生服务的相关工作中,组织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中心等机构和单位做好社区康复工作;教育部门则将残疾儿童的康复纳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及特殊教育相关的工作之中,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协调实施和管理社区康复工作,进行转介服务、登记统计、宣传教育、残疾人用品的供应服务等工作。
3、社会各界的参与
社会各界的参与,主要包括:(1)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社区康复事业最大限度地拓宽资源渠道。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满足社区康复事业发展的需要;通过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体现全社会共同承担责任;依靠社会力量,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利用社区资源,兴建残疾人服务设施。(2)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残疾人康复、治疗、培训、就业、教育等提供辅助性服务。开展志愿者(义工)助残系列活动;开展多种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内容包括根据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提供上门服务;依托每个街道的;社区援助站,为特困和重残者提供医疗、生活等方面的保护和帮助;开设求助电铃,让常年在家的近邻为自理能力差的残疾人提供帮助;捐资捐物,为特困、特需残疾人提供帮助等等。(3)非政府组织的参与。例如爱德基金会自1993年开始积极筹集国外资金,在江苏省邳州市开展以小儿麻痹后遗症患者矫治、在无锡开展的盲人定向行走等社区康复项目,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4、残疾人及其家庭的支持
要做好社区康复工作,首先要加强社区残疾人及其亲友的引导,除了定期举办培训及讲座等活动之外,还要进入残疾人家庭更好地指导患者的康复和教育,这不只是社区康复工作的内容,也是争取残疾人及其家庭支持的重要环节。其次,社区要定期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要鼓励包括残疾人积极参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残疾人更好地融入集体,体现自我价值,这对残疾人的心理康复将起到重要的作用。第三,提供一定的就业机会。对于一些经过康复治疗取得满意效果、生活能够自理、通过学习掌握康复知识的残疾人,社区可以提供一些就业机会或者发挥纽带作用,帮助残疾人联系一些就业机会,使年轻残疾患者更好地回归社会,实现身体、心理的全面康复。
(三)培训残疾人社区康复的专业化队伍
加强康复业务培训,实现康复工作队伍专业化开展康复人员的培训,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提高康复队伍专业化业务水平,是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前提和保证。
1、“多层次”进行技术指导
社区康复对专业康复设备、专业人员、专业环境的依赖程度较低,所需康复知识的层次也相对容易掌握,更强调来自心理的人文关怀,因此社区康复的“多层次”技术指导也较容易操作。“多层次”技术指导网络遵循的逻辑是:由专业到非专业,由机构到个人。这也就意味着专业人员要对非专业人员进行培训,专业康复机构要对社会化康复服务提供主体进行培训。专业人员的康复技术知识应传播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生、社区康复人员以及残疾人家属,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生能掌握社区康复服务的适宜技术,使社区康复人员和残疾人家属能掌握简单的康复训练方法,而专业康复机构再对他们提供的康复服务进行管理与评价,最终形成合理化的多层次康复技术体系。
2、重视各类人员的培训
一是重视康复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以康复工作方针政策、实用康复业务管理技能和康复业务基础知识为重点,提高康复工作管理人员组织实施重点康复任务和指导基层工作的实际能力。二是普遍开展社区康复员培训。以普及型知识和便于社区家庭掌握的康复方法为重点,提高直接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使他们掌握社区康复基本知识和技术,能较好地指导本社区康复工作。要利用医生例会、村医月会,对康复员“以会代训”, 并组织业务测试。促使他们学以致用,为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持和人员保证。三是利用康复中心、康复医院和康复机构的人力资源优势,按照各社区的不同情况编制康复训练知识普及读物。通过编制康复知识系列丛书,系统地介绍各类残疾的康复知识、训练方法,做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简明实用,有效帮助残疾人及亲属了解康复常识,掌握康复方法,指导残疾人广泛开展家庭训练,宣传残疾预防知识,指导公众预防残疾。
3、聘请专家解疑答惑
康复工作的专业性很强,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聘请各类专家进行康复技术疑难解答。培训和现场指导的内容要与本地的实际相结合,如:常见肢体康复训练;常见精神病的治疗、康复与护理;社区康复工作操作流程;康复器材的正确使用与维护等各类康复业务技术。使社区康复协调员、指导员系统地学习相关康复技术的理论知识及具体的操作方法,并能就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供了较全面、规范、 实效的辅导。
(四)构筑残疾人社区康复的依托体系
整合社会康复资源,实现康复服务多元化是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补偿功能,提高生存生活质量,增强社会参与能力的重要途径。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必须依整合社会康复资源,把康复服务送到残疾人身边,不断拓宽康复服务领域,积极探索有效的康复工作模式落实多样化的康复服务形式。
1、依托慈善资金
现阶段我们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资金问题,因为资金的短缺,社区康复的资金就非常缺乏,加之残疾人及其家庭对康复认识不足和支付能力不够更加剧了这种情况。做好社区康复工作就要有固定的经费来源,笔者认为除了争取政府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外还要依托慈善资金的筹措。可以通过社区福利(慈善)基金、社会募捐(比如通过残疾人基金、社会福利募捐和慈善募捐)等方式筹款。 此外,有必要成立专门的组织、选用专门人员负责社会化筹资事宜,以保证社会化筹资渠道的长期稳定性。
2、依托机构
要充分利用各类机构的专业优势,建立健全转介制度,为社区残疾人提供专业的康复服务。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专门的康复中心、社区康复站是康复服务的提供机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负责急性期、亚急性期功能障碍者的康复;专门的康复中心负责恢复期及后期功能障碍者的康复;社区康复站主要承担患者回归家庭、社会以后的保持性训练以及部分未得到及时康复的后期病例。社区康复服务提供主体除了社区医生外,还包括残疾人家属、有志于社区康复事业的社会工作志愿者等等。专业机构的康复师是康复服务提供的技术支柱,为整个社区康复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持;社区医生是社区康复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和协调者,针对特定的残疾人个体提供专业服务,在由社区康复人员、残疾人家庭、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的社区康复服务体系中起协调作用;经培训后掌握专业知识的康复人员则是残疾人社区康复发展的载体。
3、依托社区
残疾人生活在社区,残疾人康复也应着眼于社区。残疾人社区康复可共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现有资源,无需另行投资设立残疾人社区康复专业机构体系。残疾人社区康复应以社区为依托,形成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结合的网络,主动联系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活动场所,争取他们对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支持与关心,努力为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打好基础。社区医生作为提供服务的重要人力资源基础,要起到龙头作用,做好“预防、治疗、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作。残疾人社区康复应整合到社区服务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通过整合提升社区各种资源在康复功能评定、康复治疗、家庭康复病床、流动康复医疗服务、康复功能训练等方面的利用率和工作效率。
4、依托残疾人节日
每年的全国助残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爱耳日等节日,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助残活动。社区利用橱窗、站牌标语广泛宣传普及精神卫生和心理卫生知识。要利用节日开展各类社区活动,鼓励残疾人走出家庭,融入社区。要引导社会关爱残疾人,让所有与残疾人的节日变为全社会帮助残疾人,接纳残疾人,平等对待残疾人的大家的节日。从而使助残行动“走出节日”,成为全社会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