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家有4周岁女儿,在今年1月份在南京脑科医院确诊为孤独症普系障碍,2月到6月在海陵的星宝贝孤独症康复中心康复虽然不收费,但效果不好。7月份转到南京脑科医院康复效果很好,但费用不菲。当时我们在星宝贝申请过政府的康复补助,现在想请问能不能转康复机构?在南京脑科医院康复的费用可以报销吗?望领导在百忙之中能给予解答。谢谢。
您好,根据苏财社[2015]147号文件要求,孤独症儿童康复经费为1.4万元/人/年,康复机构的选择是由家长就近就便自由选择决定的。根据实际康复训练时间,拨付康复经费至康复机构。泰州市区的机构康复费用由区残联对接结算,泰州市外康复机构康复费用由监护人凭康复训练发票到区残联结算,区残联按照康复训练时间和省定标准结算,费用拨付康复机构。